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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入驻天猫赶紧注册第35类商标?不要慌,看完再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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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表时间:2017-08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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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天猫新增入驻资质细则的发布,一夜之间“我要入驻天猫旗舰店!第35类商标:经过我同意了吗?”、“科普:没有第35类商标,入驻不了天猫旗舰店”的言论席卷各大微信和朋友圈,35类商标俨然成为卖家必争之地。 (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,网址:https://rule.tmall.com/tdetail-6153.htm?spm=a223k.10052707.0.0.4377c378ZSUeVU&tag=self) 2017年9月11日首次生效 若您申请以下类目的卖场型旗舰店,需提交下述资料。如有特殊资质要求的,以工作人员或系统提示为准。 1. 卖场型旗舰店: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。 2. 服务类型品牌:指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,需包含3503类似群。 3. 店铺内经营品牌: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。 4. 自荐品牌入驻:指通过“自荐品牌”入驻通道,天猫对符合要求的品牌择优招募。 5. 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,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、母子公司、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(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/出资章程)、集团旗下公司(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、销售公司等,需在官网可核实)。 这里顺便科普一下,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,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、商业经营、替他人推销、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、商业管理、办公事务等服务,具体包括以下群组: 【3501】广告 【3502】工商管理辅助业 【3503】替他人推销 【3504】人事管理辅助业 【3505】商业企业迁移 【3506】办公事务 【3507】财会 【3508】单一服务 【3509】药品、医疗用品或批发服务 我们从通知内容中注意到,在天猫开设旗舰店需要提供35类商标,指的是:开设卖场型旗舰店。所以并不是所谓的“没有第35类商标,入驻不了天猫旗舰店”。 同时,官方也给出了举例: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,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,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,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。 不仅仅是天猫,如今各大电商平台都越来越重视入驻商家的注册商标资质,可以说提高知识产权意识,做好网络知识产权布局,已成为不少企业发展的必修课。 最后,旭冠资深顾问建议您:谈商标一定要在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基础上,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,咨询靠谱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,可以避免不少弯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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